中華民國076年10月17日第六十六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083年至103年間經七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4年04月28日第八十二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6年04月12日第八十三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7年03月28日第八十四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7年06月15日第八十四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第一條 為紀念王漢倬先生,中華民國地質學會(以下簡稱本會)設立王漢倬論文獎(以下
簡稱本獎),每二年頒贈一次,每次一人。如無適當人選時可從缺,得順延一年。
第二條 本獎設立經費由王氏家族捐贈,本獎頒發至捐款用鑿時停頒。
第三條 本獎之頒贈對象為本會會員,其論文在地質科學上優異者。
第四條 本獎頒發金質獎章及證書,於年會時頒發。
第五條 本獎之申請辦法如下:
(一)候選人可由有關學術機構、本會團體會員、研究會或委員會推薦,或由會
員三人以上聯名推薦。
(二)地質科學論文以最近五年內在國內外學術刊物發表者為限,並至少擇一篇
為代表作。
(三)代表作論文以未曾獲得本會其他學術獎者為限。
(四)被推薦者不得重覆受領本獎。
第六條 本獎之評審事宜,由本會常設之獎章委員會辦理。評審辦法如下:
(一)合於規定之候選人由獎章委員會按其學術專長分別約請專家二至三人評審
其論文。
(二)評審結果由獎章委員會以記名投票決定(亦可通訊投票),得獎人須得全體
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七條 獎章委員會於選出受獎人後,須向本會理事會報備,並通知受獎人。
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