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地球環境暨生物資源學系(含環境教育與資源碩士班)
107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教師公告
學院:理學院
用人單位:地球環境暨生物資源學系(含環境教育與資源碩士班)
員額:1 名
需具備資格條件 - 學歷/專長及要件:
學經歷:
- 具博士學位。(已通過博士論文口試尚未取得證書者,請繳交校方權責單位開具之臨時學位證明正本或由指導教授開具確認將取得博士學位日期之證明。倘經錄取,應於到任日前補齊博士學位證書,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 於學術或產學有傑出表現者優先。
專長:
- 地球物理、應用地質及環境教育專長等。
- 可協助本系大學部課程與本系發展方向契合者。
可授課科目:
- 地球科學
- 地球環境資源調查
- 資料處理與分析
- 環境變遷與防災
- 環境解說與實務特論
附註:
一、自107年8月1日起聘。
二、公告及收件日期:107年3月20日至107年4月18日(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三、優先考慮之應徵者條件:
(一)具備全英文授課能力。
(二)認同本校定位與發展。
(三)具備大學或產官領域主管實務經驗及具相關專業證照。
四、應備應徵文件:
(一)學位證書、成績單及學位論文(持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單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並檢附中文譯本;未經駐外單位驗證者,倘經錄取,應於到任日前補齊駐外單位驗證資料,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二)已具教育部核發之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證書者,請檢附教師證書影本1份(毋需檢附成績單及學位論文)。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自傳(含詳細學經歷、專長領域等)。
(五)可授課科目課程大綱(至少2門)。
(六)5年內著作目錄及代表著作至少3篇,以SCI、EI、TSSCI、SSCI、SCOPUS學術期刊論文為原則。
(七)未來5年學術研究發展的方向及構想等。
(八)其他有利於審查之專長佐證資料(如過去5年參與研究計畫列表)。
五、聯絡方式:楊小姐(先生),電話02-23113040分機3153 。應徵者請將個人資料表及自傳(無制定版本),請以WORD 繕打存檔並email至envir2@utaipei.edu.tw。
六、各系(所、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後,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書寫通訊地址並貼足回郵郵資)。
七、凡經錄取並應聘者,自應聘該學年度起,連續5年需提出科技部專題計畫申請。
八、為協助本校新聘專任教師適應大學教學環境及減輕教學負擔,學校提供下列措施:
(一)助理教授(含)以下教師進入本校最初2年,每學期依本校『領航教師制度實施要點』規定,得依教育部規定之每週基本授課時數減授2小時,以進行科技部、教育部或產官學合作計畫之申請。
(二)通過科技部計畫,擔任科技部研究型計畫案主持人者,依本校『教師授課時數及支給超支鐘點費要點』規定得減授鐘點1至2小時。
前項申請減授時數之教師僅能擇一申請。
九、102學年度起經本校初聘之講師及助理教授應於到職後6年內通過升等,未通過者,再續聘1年,如仍未通過升等者,第8年起不予續聘。
十、應徵者請自即日起至
107年4月18日(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檢附應備資料各1式3份
(含電子檔),掛號寄(10048)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
地生系楊助教收。
十一、本公告刊載本校首頁及人事室網頁/徵才公告/教師甄聘專區
http://www.utaipei.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