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刊編輯委員會組織簡則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5日第八十一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04月28日第八十二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7年06月15日第八十四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第一條 中華民國地質學會(以下簡稱本會)依照會章第十條及委員會組織辦法之規定設置會刊編輯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二條 本委員會對外行文,均須以本會名義行之。
第三條 本委員會負責匯集及介紹地球科學研究成果,出版會刊「西太平洋地質科學」 (Western Pacific Earth Sciences)。
第四條 本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由理事長提名本會會員一人,經理監事會同意後聘任之,其任期與本會當屆理監事同。
第五條 本委員會置副召集人一人、執行秘書一人及委員若干人,由本會會員自薦或團體會員推薦,經召集人遴選提報理事會同意聘任之。委員宜多邀聘45歲以下之會員加入,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本委員會之成員均為義務職,任期與召集人相同。
第六條 本委員會為會刊之編輯群,由召集人擔任主編。召集人得依據「會刊編輯部組織與任務綱要」(如附),邀聘委員擔任常刊編輯、專刊編輯與管理編輯,並設置助理編輯及編輯助理若干人,由本會任用並納入編輯部。本委員會任期與本會當屆理監事同,爲保持政策之連續性,每次更換不宜超過委員之半數。
第七條 本委員會每六個月至少開會一次,由召集人擔任會議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副召集人擔任主席,於會後須將會議紀錄提交本會秘書處備查。
第八條 本委員會會議須有過半數委員出席方得開會,須有出席委員半數以上之同意方得決議。
第九條 本委員會決議事項,應提報本會理事會核備。
第十條 本委員會經費由本會編列年度預算統籌支應,必要時得以專案向理事會申請之。
第十一條 本簡則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會刊編輯部組織與任務綱要
為推展會刊編印業務,提高行政效率,會刊主編得聘請「常刊編輯」、「專刊編輯」及「管理編輯」各一人,督導並掌管編審及行政業務。另聘助理編輯與編輯助理若干人,協助執行編輯相關事宜。編輯部各成員之職責詳見下文。
職務 | 工作職責 |
主編 | 1. 代表編輯委員會出席理監事會 2. 代表編輯委員會向外界聯繫 3. 邀約並聘任編輯委員會委員 4. 召集並主持編輯委員會議 5. 訂定編輯委員會之組織架構及工作方針 6. 督導並協調會刊的作業程序 7. 協調並裁決編審作業的爭議 |
常刊編輯 | 1. 推薦編輯審查常刊稿件 2. 檢視常刊印刷稿並督導修改 3. 編排常刊文稿之出刊順序 4. 督導常刊之排印、上網與寄發 5. 主編休假、公出或出缺時,代理主編職務 |
專刊編輯 | 1. 審查專刊申請案 2. 督導並檢核專刊之審查程序 3. 檢視專刊印刷稿並督導修改 4. 督導專刊之排印、上網與寄發 5. 常刊編輯休假、公出或出缺時,代理常刊編輯職務 |
管理編輯 | 1. 協助規劃編輯委員會之組織及工作程序 2. 督導管理編輯部之行政事務 3. 代表編輯部與本會秘書處及相關委員會協調事務 4. 負責與印刷廠協商並督導會刊編印作業 5. 設計並更新會刊網頁 6. 專刊編輯休假、公出或出缺時,代理專刊編輯職務 |
助理編輯 | 1. 協助與本會秘書處及財務委員會協調並處理相關事務 2. 負責編輯部與審查編輯聯絡工作 3. 協助督導編審流程之進度 4. 掌理稿件收發、送審和編排業務 5. 負責會刊之印刷與分發工作 6. 維護並更新會刊之網頁管理 7. 編輯休假、公出或出缺時,代理管理編輯職務 |
編輯助理 | 1. 協助維護並更新會刊網頁 2. 協助發函、擬稿等文書工作 3. 協助助理編輯處理稿件之編排與上網業務 4. 協助助理編輯處理會刊之校稿及分發工作 5. 支援其他各項行政業務 6. 助理編輯休假、公出或出缺時,代理助理編輯職務 |